明朝败家子 !
此时此刻,天上下起了大雪,雪花犹如鹅毛一般飘散而下,让整个天地都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之中。
一座宛如冰封的雄关,却是显露出了轮廓,这雄关横在一片苍茫的群山峻岭之间,宛如卧龙龙首,格外的巍峨。
在这雄关之外,一个脚步蹒跚,背着巨大包袱的人,显得格外的渺小。
犹如蝼蚁一般,此人边走,边疲累地喘着粗气。
他身上已被飘雪覆盖了,即便是裸露出来的衣物,也早已是污浊不堪,宛如一块沾满了泥的拖布。
他迎着冰刺般的寒风,艰难地在雪中行走,留下了一串深深的足印。
只见那眉眼,似乎已经冻得僵硬,只有口里还呵着白气。
身后的包袱下头,居然结成了几个冰凌,他走一步,冰凌就颤一颤,可他依旧咬着牙关,艰难地负重而行。
终于,他的眼白一收,几乎没有神采的瞳孔猛地朝上一抬。
他看到了雄关,这一刻……
他哭了。
终于……身子再也支撑不住,背在身后的包袱一抖,铿锵落地,无数的锅碗瓢盆,以及窝头、咬了一半的蒸饼,统统散落在了雪地里。
他是刘瑾。
那个匆匆跑出了锦州城,却寻觅不到欧阳志的刘瑾,那个一路追了十几里,又不甘心回锦州,原以为欧阳志理应就在前方,所以咬着牙继续狂追的刘瑾。
那个跑了数十里之后,才发现自己极可能走错了方向,却不得不继续前行的刘瑾。
那个好不容易寻到了一处驿站,终于松了口气,冲进了驿站里,自报了身份,结果却发现自己的票牌在欧阳志队伍里的刘瑾。
那个被驿站里的差役打了出去,流落在荒野,一定要回到关内的刘瑾。
那个在沿途偷人食物、衣物,结果被庄户拿着耙子带着看门恶犬追了几里路,却嗖的一下跑得飞快,甩掉了庄户和恶犬的刘瑾。
那个一路乞丐,拿着锅碗,蓬头垢面,曾在街市上哭嚎着说行行好吧的刘瑾。
那个因吃了霸王餐,而被揍得头破血流,最后在客栈里,在刺骨的天气里刷了几天盘子的刘瑾。
那个依旧不改初衷,牢记使命,依然南下,拒绝了一个好心老妇收留的刘瑾。
他……要活着。
要回去。
他终于明白,为何自己的父亲要请人切了自己的JJ,送进宫里,他心里竟开始没有了怨恨。
他抬着头,看着这屹立在白茫茫天地间的雄关,感到说不出的亲切,过了这道关,便是两个世界,一面天堂,一面地狱。
可此刻,他依旧还是想哭……于是无声的在雪地里呜咽。
咱……刘瑾……回来了!
然后,他收了泪,起来,佝偻着身子,将地上的窝头、破碗、瓷碟、铁锅、还有半个馒头,统统的捡了起来,包袱熟稔的一卷,又背在了身上。蓬头垢面的他,努力的用手抹了抹头,于是露出了一张满是锅灰的脸。
他昂着首,目光透着坚定,而后一瘸一拐的,继续朝着山海关阔步而去。
这漫天的风雪之下,那苍茫一片犹如山水画留白一般的雪地里,重新又出现了一道新的足印,足印缓缓的延伸至远方,最终,鹅毛的雪花又掩盖了一切的足迹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东缉事厂,一个短装打扮的人匆匆的进去,片刻之后,一个东厂的档头便匆匆出来,飞马至午门,早有一个宦官在此翘首等待。
那档头在门洞里与宦官耳语了几句,宦官会意,飞快的朝着宫中的深处狂奔而去。
整个东厂,犹如一个老旧的机械,可一旦开动,却疯狂的开始运转起来。
老祖宗虽没有挨骂,可据说,当着陛下的面,连续几个不知,让老祖宗气闷得几宿没睡好。
寻常人若是生气,至多也不过是回家打一打婆娘罢了。
可老祖宗若是气得寝食难安,儿孙们则是战战兢兢,他们知道,再不卖气力,会死人的,死的不是别人,是自己。
“干爹……”小宦官已气喘吁吁的跪在了司礼监的值房。
此时,萧敬正靠在椅上,脸色铁青,一双眼睛浮显着怒气,数个宦官则弓着身子,大气不敢出的拥蹙着萧敬。
地上,散落的乃是几封内阁送来的拟票,按规矩,内阁拟票,司礼监批红,当然,中途还有一个程序,还有皇帝陛下朱批,可天下的事,多如牛毛,并非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需皇帝亲自处置,因而,这些事就落在了司礼监的头上。
倘若皇帝懒惰,可能连大事都不肯理了,统统都推给司礼监决定,那么势必司礼监将权势滔天,因为天下的事务,俱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。
可若是皇帝勤政,司礼监能做的,也不过是协助皇帝,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罢了。
天下的事,无论大小,只要送进了宫里来的,哪怕只是微不足道,在满朝君臣们眼里不过是举手之劳,可只要到了宫外,事实上,就是关系着数千数万人的大事,决定了无数人的生死荣辱。
现在,萧敬发了脾气,他恶狠狠地瞪着司礼监的一个大太监,怒斥道:“狗一样的东西,留你有何用?早就说了,陛下批红的奏疏也需核验一遍,你没有眼睛吗?如此至关重要的批红,你眼皮子都不抬,就发出去了?”
大太监诚惶诚恐地跪下,泪水涟涟地道:“奴婢万死。”
而这个刚自午门来的小宦官,正正是救了他。
这几日,萧公公的脾气不好啊,这也是人所共知了。
小宦官趴在地上道:“干爹,土豆……查到了。”
一下子的,萧敬打了个激灵,再没心思去管顾那大太监了,只朝人使了个眼色。
众宦官会意,连忙收拾了地上散落的票拟,纷纷退了出去。
司礼监里,只留下了萧敬和小宦官。
萧敬心里压抑着激动,显出风淡云轻的样子,慢吞吞地端起了茶盏,揭开茶盖子,吹了吹茶盏中的茶沫儿,才轻轻地吐出了两个字:“说吧。”
这小宦官便如实道:“这土豆,乃太子、新建伯、丰城伯所种植,据说已经熟了,可以吃,也可以当口粮……”
“可以当口粮?”萧敬惊讶地道,努力摆出来的淡然终于绷不住了。
他突然意识到,为何……陛下会提到土豆了。
若是寻常的东西,陛下自是不会在意的,即便是南方送来的龙眼以及其他稀罕的东西,陛下尝过后,至多也只是说好吃而已,有时甚至会说,若只是因口舌之YU,而千里送来此等东西,实是糟践,因而杜绝了龙眼等物的上贡。
可口粮就不一样了。
萧敬可清楚的记得,当初红薯出现的时候,引发了朝廷何等的震动。
而陛下,又为此开心了多久。
他眯着眼,眼眸里闪过了一道光。
渐渐的……他开始有了一丁点头绪了:“和红薯一样?”
小宦官道:“比红薯好,据说……红薯还不能完全取代口粮,在西山那儿,有人传闻,说是红薯可以作为辅粮,若是遇到了灾年,也确实可以活人无数,可真正要将稻米和麦子取而代之,却是不易。”
萧敬却是感慨道:“既便如此,也足以震惊天下了。”
小宦官则是道:“而这土豆,就完全不同了,它可以彻底替代主粮……”
呼……
萧敬猛地眼眸一张,口里却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:“还有呢?”
小宦官想了想道:“还有……据说口味很好,太子殿下曾亲自尝过,他说……”
萧敬已站了起来,背着手,来回踱步:“赶紧说。”
小宦官道:“殿下他说……真香!”
“真香!”萧敬抬头,看着房梁,他有些震惊了:“这方继藩,还真是活该他深得陛下的宠幸了,说起来,连咱都开始喜欢他了,人家都在捯饬做文章,练弓马,他则是反其道而行……土豆……这名儿不好,该叫神仙果才好,可见此人,是何等的恶俗,这没在内书房里读过书的人哪……呵呵……”
萧敬得唇边勾起了一丝冷笑,甚是嫌弃方继藩的粗鄙。
萧敬这一生最自豪的两件事,其中一件,就是在内书房里读过书,皇帝们想偷懒,可太监们不识字,怎么让他们协助皇帝处理那浩瀚如山的奏疏呢?于是有人想了办法,那就是设内书房。
负责内书房教书的乃是翰林,教授太监们读书,当然,也不是什么太监都有机会去的,往往会精挑细选,而这些读过书的太监,便如同读书人中的进士一般,将来前途远大。
萧敬也是读过书的人,学问还不错,毕竟他的老师,也是一等一的翰林学士,于是多多少少也要鄙视那些粗俗的人一番,说难听一些,你没文化,咱就是歧视你。
可转念一想,一下子的,他脸又像是吃了苍蝇一般,方继藩……会没文化吗?没文化,怎么教出来这么多能干的弟子?
咋……就处处都不如人呢?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写到刘瑾的时候,老虎觉得自己抑郁了,心情很复杂,可能代入太深了,每天写这么多字,整个人都沉浸在书里,说实话,情绪变化很大,有时暴躁,有时伤感,老虎突然想到,自己和刘瑾,除了老虎比他多了一样东西之外,都是苦命的娃啊,快……快来支持一下,拜托,月票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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